盡管已禁止,但報道稱仍在使用。隨后,澳大利亞及新西蘭食品標準局(FSANZ)呼吁,提交一份關于一氧化碳作為魚加工助劑的法規(guī)草案。
監(jiān)督部門表示,這個提議目的是要明確表示不允許將一氧化碳作為加工助劑,因為它在魚中有一個持續(xù)性的技術作用(顯色或固色)。
當前的法典禁止將一氧化碳作為食品添加劑,但是允許其作為加工助劑在任何食品中使用。
FSANZ說,不像其他魚類和肉類的包裝常用的氣體(例如氮),一氧化碳既不是惰性氣體,也不可逆。
魚類經過一氧化碳處理后,會出現紅色這個重要的質量屬性。
進口問題
FSANZ說,沒有察覺到國內的食品企業(yè)使用一氧化碳處理魚,但是估計進口到澳大利亞的經過一氧化碳處理的金槍魚大約為每月100噸,價值約每年1200萬澳元。
“FSANZ已經建議,目前法典中有關使用一氧化碳處理魚的措辭不夠具體,而且國內和國際魚類貿易是禁止使用一氧化碳的,因為存在一定的風險。需要澄清以強調這種處理方式是不允許的。”
當前標準
當前的標準宣稱,加工助劑是一種“用于原材料、食品或成分加工中的物質,符合與處理或加工有關的技術目的,但在成品中沒有表現出技術作用。”
它還概述了一氧化碳是一種常見的加工助劑,“可用于某一水平的任何食品生產環(huán)節(jié),以獲得食品加工中的某種功能。”
準備這項提議,是因為監(jiān)管機構和行業(yè)要求確定,一氧化碳處理的效果是成品中有顏色保存,它在魚類中的使用并不符合加工助劑的定義。
世界觀
美國、新加坡、加拿大、歐盟和日本不允許用一氧化碳氣體處理魚類。
在國際上它一直讓人擔憂,因為它可以隱藏魚的年齡和潛在的食品安全問題,這與對金槍魚的處理不當有關。
FSANZ正在呼吁提交一份食品監(jiān)管措施草案,以在2013年2月11日下午6點之后廢除一氧化碳作為加工助劑的條款。